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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報送博覽會(展會)舉辦情況的函
按照《關于調研博覽會(展會)舉辦情況的通知》(國清組辦字[2012]10號)要求,我部認真組織部屬單位和歸口管理的人民團體對2011年、2012年已舉辦和擬舉辦的展會活動進行了摸底調研。現將有關調查表和匯總表報上(見附件),并就表格填報情況和有關建議函告如下:
一、關于展會舉辦情況。2011年和2012年,我部牽頭主辦的展會(包括已舉辦和擬舉辦,下同)共7個,部屬單位和歸口管理的人民團體牽頭主辦的的展會共39個,以我部及部屬單位和歸口管理的人民團體名義參與主辦的展會共64個。
二、關于表格填報情況。對于我部及部屬單位和歸口管理的人民團體牽頭主辦的46個展會活動詳細調查情況請見附件1和3;對于以我部及部屬單位和歸口管理的人民團體名義參與主辦的64個展會活動詳細調查情況,建議請牽頭主辦單位負責填報;對于上述110個展會活動的名稱、主辦單位和承擔單位等基本信息已在附件2和4中一并統計。
三、關于對展會清理規范工作的建議。為加強農業展會管理,我部于2005年制定出臺了《農業部展覽工作管理辦法》(農辦發[2005]15號),并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先后于2009年和2010年兩次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對展覽申報、審批原則、發文規范、領導出席等事項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以農業部名義舉辦(包括作為牽頭主辦單位、共同主辦單位、支持單位等)的展覽,需經我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同時,建議今后對展會管理實行分層分級,主要是考慮到:近年來我國會展經濟快速發展,特別是對于農產品而言,舉辦會展是促進農產品產銷銜接、活躍農產品市場流通、帶動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2010年中央1號文件曾明確提出,“發展農業會展經濟,支持農產品營銷”。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目前各地、各單位舉辦展覽的積極性很高。同時,各級黨政機關對其所屬單位和歸口管理的人民團體本身負有監督指導和管理的職責和義務。因此,采取分層分級管理方式更符合目前的實際情況,更有助于推動農業會展健康發展。
(好展會網 現代農業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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